江苏理工学院食堂委托(特色餐饮)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072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有效期: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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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食堂委托(特色餐饮)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编号:常投竞磋采072号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中“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到期餐饮服务许可证”更改为“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中取消“2.资产运行良好,不存在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如隐瞒将无条件取消投标资格”。
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3.报名所需资料”中“(2)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到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更改为“(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缴纳的条款作以下更正: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为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要求缴至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账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
收取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2.银行账号:86001011012010000019716
3.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 总则”“九、磋商保证金”中“1.投标单位须按规定从公司账户缴纳。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响应”更改为“1.投标单位须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资格证明材料”中去除“*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资格证明材料”中“*6.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或未到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更改为“*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本项目时间调整: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8月21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递送至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22日17点
4.响应文件接受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24日8:30至9:00
5.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24日9:00
6.开标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24日9:00
其余按原公告及文件执行。
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