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184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有效期:2018/12/10     203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184号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184号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2日
首次更正日期:2018年11月28日
原公告媒体: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内容: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作如下更正:
1、“业绩”的评分标准更正为“2015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投标人承保过团体类(50人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的,有一次得1.5分,最多得10分。”
2、“公司偿付能力”的评分标准更正为“根据总公司的2017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10分;150%≤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6分;100%≤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2分;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低于100%的不得分。”
3、“公司风险评级” 的评分标准更正为“根据中国保监会对投标人总公司2017年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进行评分,获得A得4分,获得B获得3分,获得C得1分,获得D不得分。”
4、 “合规经营”的分值更正为4分,评分标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不包含下属机构)受到保险监督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评分,未受过处罚得4分,每次处罚金额10万及以上的扣1分,扣完为止。”
5、“理赔服务承诺”的分值更正为4分,评分标准更正为“建立理赔时效规定,承诺一周内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得4分;承诺两周内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得2分;承诺三周或超过三周以上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签字盖章有效)”
6、评分标准中增加“公司服务评价”,分值为4分,评分标准为“评级获得"AA"(含)及以上的得4分,"A"的得2分,"BBB"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由中国保监会公布,证明资料以官方网站截图为准)”
7、响应文件接受时间更正为2018年12月10日8:30至 9:00(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18年12月10日9:00(北京时间)。
9、其余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三、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欣怡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519-85857862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胡凯
联系电话:15106118901 
联系地址:常州市飞龙中路9号
 
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