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T-GC-2019069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效期:2019/8/5     453

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T-GC-2019069

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的委托,对该单位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更正:

1.对于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或者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 中“二、评分标准  5、样品质量的评分细则”更正为

5

样品

质量

21

1.投标单位提供由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主要面料成分(夏装上衣、夏装裤子、冬装三合一脱卸式冲锋衣、春秋装长袖衬衫、春秋装西服或西裤或西裙)的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备注:1)提供的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为201911日(含)以后,否则不予得分。

2)送检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由学校送检或者检测机构抽检的报告不予认可),否则不予得分。

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的感官质量、制作工艺、整体美观性进行评定:面料细腻、无节点、舒适;制作工艺优良,精致美观,无瑕疵,耐用结实;色泽清晰,无污迹或多余线头,各部位平服、挺括、左右对称、整洁美观。优秀得8-11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3.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延长至:20198513:0013:3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8513:3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延长至:20198513:30 (北京时间)

6.样品提交时间延长至:20198513:0013:30(北京时间)。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 增加 附件九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公司参加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注: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8.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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